我還記得當初很吸引我,去鑽研吸引力法則的一個原因,就是吸引力法則很強調要讓吸引力法則能夠作用,就是要擺脫「受害者情結」。「受害者情結」在心理學上也有很多專業論述,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google 搜尋。對我來說,「受害者情結」就是會一直放大生活中遇到的所有不如意的事,然後要找一個對象來為這些不如意的事負起責任。很難客觀的,誠實的,勇敢的去面對這些挫折,自然也就沒辦法在每一個挫折中,找到隱藏在裡面的學習任務,然後讓自己更好。誠如張德芬老師在書中說的:「外面沒有別人,只有自己。」
我曾是身陷在受害者情結裏的人,但在學習吸引力法則的過程中,我領悟到生活中的不平順,都是一種提醒。提醒自己目前的頻率還不夠去共振出我要的豐盛,所以我會再更花心思去覺察自己的言行和念頭。慢慢地,出現在我身旁的人,和我的工作環境,真的就越來越接近豐盛的頻率。
當然以上所述絕非易事,需要經年累月的練習和累積,很多時候我也是會讓我自己在適度掉進「受害者情結」裡,有意識地不要讓自己扛太多責任。在休息的過程中一樣是要好好觀察自己,一旦恢復了力氣,也就毫不猶豫地繼續思考調頻,相信宇宙必定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,只是需要給祂一點時間。
